一些鄰人的觀點,當然是屬於失敗主義者的,認為中國很大﹝筆者註:不知道“大”怎麼定義﹞,台灣人要乖乖聽話,否則只有被打。因為我主張行使民主社會人民的權力,有一位「特大號」的,而且還養的一隻小白的麻瓜,甚至大小聲的限定我時間回答,要我保證台灣人不會被打。
真是沒知識,怪不得會相信亂拍胸腑的「它馬的」,這位麻瓜竟然不知道他才是陷害台灣人的首惡。他要自尋死路,選了一個詐騙集團,連帶的目前所有台灣人都陪他受苦呢。
民主社會人民是頭家,身為伙計亂拍胸腑的,不用說就是詐騙集團,這是常識。
屈從不能保證安全,事實上,幾百年前大哲學家 Thomas Hobbes 在其著名的著作中一篇名為「海怪﹝Leviathan﹞」文章中提到屈從於威權只有等死的份。
無獨有偶,今天閒來無事看到一篇文章,引用聖經的故事,當約瑟在埃及當宰相,安置了因飢荒流離的兄弟,在埃及定居,看似過了很長一段幸福美滿的日子,怎麼劇情一下子急轉直下,以色列人在埃及淪為奴隸,而致有出埃及記跨越紅海的故事?
這告訴我們,即使受到約瑟的蔭護,埃及過“平安”的生活,事實上已經失去自我,等同委身為奴隸,完全沒有自主權。當法老感受到以色列的威脅,一翻臉以色列人又必須出亡。
這個故事再度告訴我們,當我們屈從於威權,以為換得了安全,事實上我們變成主人予取予求的奴隸,這個生命根本不屬於你,等於你自己判了自己死刑。
對於不公不義的它馬的,我們還有時間反制,但是時間不是持續沒有限度的。
屈從於權威等於自己判了自己死刑。我們要求公平、公義的社會,善於說謊造假邪惡勢力為伍,我們要尋求脫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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