爾來閱讀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﹝de Tocqueville﹞身後出版,一般認為未完成的巨著 - 舊政權與法國大革命﹝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﹞,其中他對法國大革命與美國的獨立革命做了以下的比較:
- 法國大革命是漸進式的﹝所以搞了兩個世紀﹞。
- 美國革命追求自由,法國革命則為了平等。
- 美國建立的新國家,法國則是推翻的舊體制。
- 法國革命追求秩序,人民願意容忍暴政以取代君主體制。
個人認為托克維爾做了非常精闢得剖析,但是由於他沒有針對法國革命的去從做任何具體的建議。若不留心,可能會錯過一些重點,個人簡單的將心得歸納分享如下:
- 漸進式的革命將時間拖長,然它並未能降低抗爭的暴力。
- 美國革命爭自由,是正向的;法國革命爭平等,則是反向的。
自由與平等之間存在有張力。自由是積極的參與,一般只存在於貴族之間。民主社會是企圖將這種貴族專屬的自由普及化,卻可能為了夷平差異,使人的品質趨於同質的平庸。 - 為追求秩序而容忍暴政,新舊政權的輪替,只是老面孔換新面孔,根本處理不了問題。反而不如重新來過簡單實際,並也符合爭自由的原則。
因此 # 007F7F 認為台灣的建國,應該要獎勵「最大個人」,讓每個人充分的表達,清楚的說出自己的希望,並且與所有嚮往公平、公義的人分享自己的希望,透過對話與溝通,每個人藉由傾聽協助他人成就希望,也讓自己的希望被成就。
由「最大個人」開始,以「一人一國」為目標,這就是 #007F7F 公平、公義新國度的建國方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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