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顯示單一國家之中,貧窮的人確實較富人不快樂。然而不同的國家的快樂指數,並非取決於絕對的收入,而是在相對的收入。當收入的落差過大,不同的收入水平的人,會產生敵對的情結,這正是不快樂的根源。也就是說,一個國家人民的快樂指數與人民的福祉有關,它不決定於收入的平均值﹝mean﹞,而是收入的中值﹝median﹞。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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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為例,一個老闆的收入為
15
萬,而其他
9
人均為勞工收入只有
1
萬元,收入均值
2.5
萬,遠低於中值
8
萬,經濟成長在這種社會中無法提升人民整體的福祉,造成人民不快樂與社會的不安。
不平等造成不必要的競爭,它產生了不安全感,讓我們總是感受到自己的不足,造成追求物質的躁鬱症。在一個追求功名利祿的社會,孩子有似動力馬達的父親與像母老虎般嚴格的母親,害怕輸在起跑點之上,他們辛苦投入工作,花了大把銀子“栽培”下一代,卻也葬送了他們的童年。
作者引用 19 世紀哲學家 John Stuart Mill 的話做為結論:
… 在一個具備人性的社會,沒有貧困的人,沒有人貪求財富,也沒有理由害怕他人為了讓自己向前,而死命的把他人往後推 …
台灣人,「拼經濟」若要增進全民的福祉,就先要破除不公不義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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