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13, 2016



我認為目前挺同與反同兩方沒有交集,主要是參雜太多閒雜人等在其中興風作浪,不讓人有充分的時間彼此了解,建立互信。大家只靠著比聲音、比人數多少來為自己建立信心。它的結果就是彼此通通沒有信心。因此無法建立互信,搞得大家心浮氣躁的,彼此間沒有好話可以說。

我相信,真正抵制同性戀的人,在台灣這個民主社會應該是極少數。目前反方主要的顧慮是「家」。

「家」具有重大的意義,然隨著時代的改變,它產生了一些質變。

「家」雖說是由「兩人」開始,但是「愛」,尤其是「生物的愛」並不是組成「家」的主要動機。

我相信,自古以來,人類的社會組成大概就是現在這樣子,存在有一定比率不同癖好的人。為了特別的目的與需要,做出的區隔,讓「家」專屬於異性兩人的結合。後來也演變到,特別是富貴人家,三妻四妾的情況,特別是當元配不孕或無法生育子嗣。

個人認為「家」的功能,應該是「國」的前身。古時代與現代不同,一切需要人的勞動,而且資源不如現在豐富,不同的族群之間為了生存,經常必須彼此搶奪。因此,為了要壯大實力、為了要抵禦外侮,而將「家」分別出來,繁延種族與擴大實力應該是「家」的主要功能與使命。

在我的世代中,時間並不很久遠, 30 年不到,我的家庭有兄弟姐妹 8 人。過去每當我的祖母生日,三代在一起,一共有百餘人。「家」,真的就是在傳宗接代。

在我成長以後,父親還多次個提醒我,選老婆要選底盤比較穩固的,她比較會生。而且婚姻的形成,也不是純然男歡女愛,它是有規矩的,不然在家庭中會因為文化、或身世背景的不同產生許多的紛爭,影響家道的興旺。

當然,上世紀中後段,由於女權運動與性解放,原來「家」的組成受到敗壞。請你不要誤會,我並不是說這個敗壞是因為同性戀造成的,因為他們長期受到社會的壓抑。但是性解放後,婚前性行為普遍,許多規矩被忽略,維持的規矩也便宜行事,讓「家」的形成比較受情慾導向的影響,而喪失其原本的組成的目的,也產生諸多的問題,例如生育率降低、離婚率攀高與人口老化 ...,個人相信上世紀中後葉滋長的消費文明難辭其咎。

這次同運的社會運動,我們看到很多對抗與爭端,讓人覺得不安。但個人也看到一些正面的意義,它提供一個讓人反思、檢討,修復,提供一個「家」復興的機會。

因此,我建意經過這次的挑戰,在修釘民法 972 條的同時,我們應該著手釘定一「兩性婚姻、人口發展與家庭教育專法」來解決離婚率、生育率與人口老化的問題,以及它們對社會的衝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