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November 27, 2013

不要以常識看待多元成家修法的問題

一般認為常識乃眾所周知,人人視為當然的事。到底什麼是常識呢?事實上,它經常是政治角力的結果,是政治爭論的焦點,不是自然演進所形成的。


訴諸常識是政治人物最愛使用的工具之一。一般人認為符合常識的政策決不會不務實,例如:大魚吃小魚,因此台灣人面對中共,就是要吞下去,否則會被撕碎﹞;它也不會不合理或走極端。公平的對待“辛勤工作的家庭”是一個常識,有錢人受到特別照顧,他們辛勤工作嗎?“讓錢花在刀口上”也是常識,因此為拼經濟,就可以拆大浦,鐵路東移嗎?“嚴格的看待福利制度很重要”,應該救急不救窮,所以給企業紓困合理,不要浪費有限的資源支助不工作的失業勞工。這些「常識」,是政治人物使用且現代人廣泛接受的部分想法。


就是日來喧騰多時,爭議不斷的多元成家法案為例,政治人物以慣用的伎倆,訴諸天賦人權這個常識,但是忘了上帝的創造乃是個從其類,即令進化論的信奉者也要無奈的接受物競天擇的鐵律。


政治人物真正利用常識的目的乃在於創造民意,他們強調普世價值 - 人權,希望造成多元成家修法社會輿論,改變另一個普世價值 – 家庭,社會構成的基本單位。最令人擔心的是社會賢達,有識之士,就根據常識買單,隨世浮沉,使社會結構的安定可能陷入危機。


以人權為由暢言多元成家的修法,個人認為它用錯了常識。這不是一個人權的問題,它是一個倫理的問題,一個社會結構的問題。讓我們正視它,心胸開放的加以討論,決不要以常識對待它。


後記:

一個簡單的「常識」,請問大家知不知道同性戀伴侶一定是兩人成「家」

不一定,因為憎多粥少之故,很多是三、五成群的。

這個提議中的修法使用「兩人」完全嗎?

假如真的想要「多元成家」讓我們重新定義「家」吧

把「小三成家」也加進去,還有「鑰匙派對」也應該有人權,他們也應該有成家的權力